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是近年来全省涉及最广泛、群众最关注、影响最深远的重大基础性改革。顺庆区作为南充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率先试点、率先推动、率先实施,镇村两项改革“前半篇”取得重大性、阶段性胜利。为总结“前半篇”经验,做好“后半篇”文章,真正实现“基层政权更巩固、乡村发展更美好、服务群众更方便”的改革目标,由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牵头,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深入金台镇、李家镇等乡镇,对完善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专项调研,区政协六届二十三次常委会开展了专题协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顺庆区是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首批3个试点县之一,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认真贯彻部署、全面落实要求、强力高压推动,相继实施镇村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各项改革工作开展有序、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建制设置更加优化。全区按照“五个摸清”的总体要求,成立5个工作组,通过现场踏勘、翻阅资料、组织座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人口面积、机构编制、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镇村改革的最佳方案。改革后,全区现辖12个街道、6个镇、1个乡、108个行政村、811个村民小组。行政村平均户籍人口2441人,平均幅员面积4.5平方公里。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各村人口数量增多,行政区划更加科学、资源要素更加集聚、产业发展更加融合、公共服务更加完善,进一步激发出发展活力,加快了乡村振兴的步伐。
二是干部结构更加优化。为加快镇村建制调整改革步伐,全区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设村常职干部648名,其中:一类村32个,设村常职干部7名,二类村44个,设村常职干部6名,三类村32个,设常职干部5名,较改革前929名村“四职干部”职数,减少281名,减幅30.25%。村常职干部平均年龄47.1岁,较改革前下降3.65岁,优秀农民工村干部451名,占比达70%,较改革前提升17%,干部结构日益优化。
三是公共资源更加优化。新组建村整合资源,利用村活动阵地、党群服务中心打造了108个标准化“民事代办驿站”,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作为“民事代办员”,负责代办本村范围内的各类民事诉求和服务事项。值班干部驻村收集群众民政、医保、人社等部门的业务申报资料,集中到乡镇、区级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切实拉近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加强了民事代办的能力。
四是自治体系更加优化。全区相继出台了《顺庆区村(居)民民主议事制度》等8项自治制度,108个村全覆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度,完善村务公开栏内容并及时更新。为延伸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触角,成立村级自治组织114个,其中,村委会108个,其他6个。如:搬罾街道干堰塘村利用“和事佬协会”引导村民自行调解矛盾纠纷,渔溪镇渔溪村开展“五评五比”活动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潆溪街道鱼池寺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自治体系不断完善、自治能力持续提升。
二、存在问题
镇村两项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在运转中各种问题开始展现。
一是村民小组长配备困难。城镇化大背景下,村组“空心化”现象严重,在家村民较少,村民小组长工作任务重、待遇低、要求高、压力大的现状,对大学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的吸引力不足,难以招引有文化、有能力、有条件的优秀人才,导致部分村民小组长难以配齐,部分村民小组长年龄较大、学历偏低,工作推进困难、无人接班顶替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干部待遇保障不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前,村干部待遇最高1430元/月,此标准已有5年未作调整,在配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时,全区承诺退职村干部待遇继续发放至换届调整,新任村干部与退职干部待遇无差别,导致新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承诺新任村干部从任职时按照新待遇标准发放,但迟迟未落实,新的待遇标准至今未出台,村民小组长待遇也未明确,没有形成良性的薪酬激励增长机制,缺乏激励性、缺乏吸引力。
三是活动阵地建设滞后。有的村级活动阵地狭窄、面积较小,最大的包包田村900平方米、最小的郑家沟村50平方米,两者相差18倍。村级活动阵地服务配置普遍不完善,除31个贫困村外,其余村级民事代办点还未配备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同时,改革调整后,村级活动阵地大部分沿用原合并村之一的办公场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域布局上的不合理,给群众办事带来不方便。
三、意见建议
为总结镇村建制调整改革的“前半篇”经验,做好做实改革的“后半篇”文章,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强化民生保障。逐年提高村级活动经费拨付标准,完善活动阵地服务配置,为民事代办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推广使用电子章,让民事代办员分区包片,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加快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深入规划、合理实施村社产业道路项目建设,筑牢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继续推进农村路网建设,合理优化教育资源,配齐村卫生室医生,为群众出行、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让村民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二是合理确定管理机制。建议对村常职干部实行职业化管理,统一采用聘用制,落实过渡期村干部相关待遇,积极促进出台村干部新的待遇标准,将干部基本工资发放与年度考核、年度绩效挂钩。建立负面清单,探索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能力弱、群众基础差、难以胜任工作、不服从管理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村常职干部,实行解聘或末位淘汰。加大返乡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等群体的回引力度,鼓励发展年轻优秀党员干部。
三是持续完善治理架构。持续坚持以“德治、法治、自治”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建设“三治”融合村委会。科学厘清两委职能,引导各村找准发展定位,聚焦村级事务自治管理,通过设置“公益岗位”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完成政府委托的行政性事务。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村务公开,通过给实惠、搭平台、树典型,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持续提升自治能力。
四是大力提升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养老、救助、儿童等机构服务向偏远乡村延伸。及时完善服务内容,提高办事效率,民事代办点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办事项,应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有关要求;对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对暂不能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在为民服务过程中,真正做到热情、高效、专业、周到,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抢抓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机遇期,加大返乡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群体的回引力度,鼓励村两委大力发展大专以上学历常职干部,摸清整合镇村闲置国有资产,科学规划、适度调整村级活动阵地,全面优化村社道路规划布局,推进完善智能化、信息化、电子化服务设施,扎实开展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培育新时代优秀村级干部,加快村级基础完善、产业发展,努力营造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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