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全区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协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区河流情况。我区河库为“一江四河三十库”,全区河流水域总长度约201.7km,境内流域总面积约555.5km2,水库总库容约1143.47万m³。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以“保好水、治差水”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河库长效管护机制,综合实施水环境治理,全区水环境质量逐年持续提升,嘉陵江顺庆段水质长期保持II类以上,潆溪河、芦溪河、西充河、渔溪河水质长期平均稳定在III类以上。
(二)构建三级体系。全区共设区级河长21名、乡镇(街道)河长51名、村级河长143名,构建起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并在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进行了及时完善与更新。采取“管护方案+四张清单+问题台账”的方式,由区河长办牵头先后完成4条市级以上河流“一河一策”和3条县级河流“一河一档”管理保护方案;今年以来,各级河长通过暗访督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巡查累计发现问题1897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1583个,整改率达83.4%。
(三)创新工作机制。构建“无人机巡河+公司护河+智能化管河”的工作体系。一是引进专业无人机,实现“水、陆、空”全方位监管,现已累计巡查690余小时、巡查里程达19300余公里,累计发现问题1080项。二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水上作业公司全年365天无休作业,年投入近50万元。三是高标准建设智慧河长平台,投入资金达410余万元,将全区重要河段、砂石码头、污水处理厂(站)、水库等105个点位全部接入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非法盗采砂石、河流水库防汛、污水排放溢流、饮用水源地保护等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
(四)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全面提标污水处理设施,通过PPP模式引进建设运营公司,全区共投入资金8.18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提标升级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4座。二是大力实施城市截污干管改造,2017年以来,先后完成截污干管改造共计10.5km。三是分步实施城区老旧道路雨污分流改造,累计投入资金约3亿元。四是切实加强城市管网日常维护,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达5300余万元,全区完成排口整治72处,清疏管网362.3公里,检测管网380.6公里,新增检查井和雨水收集口4257套,查处违规私拉乱排46起。五是启动乡镇场镇污水支管网建设,计划投资6800万元,统一规划建设全区16个场镇污水支管网130余公里。
(五)打造特色工作。一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近年来全区依法关闭拆除养殖场214家,限期整改达标养殖场52家。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95.3%,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4.6%。二是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施用,2020年全年农药折纯使用量33.24吨,同比减少8.7%;2019年化肥折纯施用量12678吨,同比减少2.6%。三是实施“散乱污”企业污染整治,2017年以来全区集中排查企业811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率达100%。四是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区疑似“四乱”的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复核并销号,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排查问题16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5个,整改率93.75%。
二、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河长制工作依然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上级河长重视程度高,基层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巡河工作敷衍了事。部分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对河段、水库的情况不了解,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部门中也存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的现象,没有形成整体的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度不够高。
二是污染顽疾依然突出。我区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旧城区未实行雨污分流,商家偷排、漏排污水现象屡禁不止。目前1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虽已全部完成提标升级改造,但绝大多数场镇污水支管网建设不配套,乡镇场镇污水未实现应收尽收,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河道水库畜禽散养、生活垃圾入河入库、农作物秸秆倾倒河道,农村建筑垃圾堆放堤岸、侵占河道种植或建房等种种问题,在绝大多数乡镇或涉农街道普遍存在,从而增加了河库管理保护难度。
三是社会参与存在缺位。目前河长制工作推进还仅仅集中在政府层面,水环境治理也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而在社会力量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等问题,部分企业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意见建议
(一)认识要进一步深化。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任务紧迫感,紧绷河库管护和治理这根弦不松懈,上下一心,持续用力,干在实处。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各级河长做好示范带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涉河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要统筹建立激励和问责制度。全区要协调统筹治理,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
(二)问题需进一步整改。一是加快发现问题整改。针对省级暗访问题、记者河长曝光问题、区河长办督办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要求,再加压力、再添举措,坚决把措施落实到位、把问题整改到位。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及提标升级改造、荆溪河黑臭水体治理、乡镇场镇污水支管网建设等,全面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基础短板。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整治、城乡垃圾综合整治、全面禁捕禁捞、“散乱污”企业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水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从源头上多方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重点需进一步突出。一是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巩固提升河湖管护成效。二是加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加快推进“一江四河”和2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勘查测绘、数据采集、埋桩定界等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划界工作,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三是继续实行严格砂石管理。严格实行全域禁采,加大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重要时段联合执法行动频次,加快非法采砂线索、案件移交,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四是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加强与周边县(区)横向联动,开展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跨县(区)联合整治(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流域水环境行为。
(四)氛围要进一步营造。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二是参与治理。通过引导群众参与治理,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民间河长”大多居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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