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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作用的建议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8/7/18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访工作是密切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特殊桥梁和纽带。近年来,我区在引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上进行了不断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绩,初步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作如下建议:

一、建立律师“坐班制”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目前,顺庆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具有临时性特征,不能充分发挥律师的特长与作用,更不能保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长效性、稳定性,建议在信访局设立律师工作室,由区司法局统一协调,每天安排律师到信访局坐班,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二、在信访局设立法律援助站。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要先从法律关系分析信访事项,引导信访群众合理、合法、合规的发映诉求,解决问题,制止非法信访事件的发生。其次,律师发现应当按照司法程序解决的信访案件,因信访人属经济困难群体,应予以法律援助的,要依规为信访人申请法律援助,既方便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又可方便为群众服务。

三、引导律师为重大信访案件提供专项服务。针对部分信访案件涉及群众多、时间长、情况复杂、稳控压力大的案件,政府应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全程参与信访案件,提出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提出风险控制点和解决方案供决策参考。

四、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听证会。对于部分采用听证会方式处理的信访案件,听证会的主持单位必须邀请职业律师参与,以保障听证会程序的合法性,并对该听证会涉及的信访案件发表律师专业意见。

五、给予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同时,应相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该项经费可由信访局和司法局根据律师的工作业绩统筹考核安排,先划拨给各律师事务所,再由律师事务所发给相关承办律师。

(提案工作委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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