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农村脱贫攻坚,经过全区干部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城镇扶贫工作却相对滞后,城镇居民对此反应强烈。据调查,我区有64万户籍人口,有40多万人居住在城镇,城镇也有部分贫困人口,有的贫困状况比农村更严重。城镇居民致贫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失业致贫;二是因病致贫;三是意外事故致贫;四是经营失败致贫。无论何种原因致贫,如果没有政府及社会的救助,在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无土地、无储粮、无住房,生存状况比农村居民更令人堪忧,部分人员为生存做出过激行为,甚至出现犯罪,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隐患。对此,特就重视和加强城镇居民扶贫工作作如下建议:
一、在充分调查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或完善我区城镇扶贫方案,在农村扶贫工作接近尾声时,开始实施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城镇扶贫工作。
二、借鉴农村扶贫工作先进经验,精准识别,因人施策、因户施策,加强造血式扶贫,搭建脱贫致富平台,创造脱贫致富机会,引导扶持城镇居民再就业、再创业。
三、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效扶贫机制,成立社会救济基金,在区政府、街道、社区共同认定下,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帮助其渡过难关,提升防风险能力。
四、修改完善现行低保、医疗保障、失业保险、住房保障等惠民政策,使其更加符合城镇贫困居民现实情况。
五、积极争取省、市政府支持。由扶贫移民局牵头,组织发改、规建、经信、商务、财政及街道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我区城镇人口占比大、产业欠发达、下岗失业较多、失地农民较多、属于川陕革命老区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赢得上级重视和支持,为我区城镇扶贫工作提供保障。
(提案工作委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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