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
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在提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专门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效,经研究,现就加强专门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政协专门委员会更加有序有效地参与提案督办工作,增强提案督办工作合力,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更加充分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助推顺庆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督办形式
专门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由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牵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督办所联系委员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督办工作要严格按照“制定提案督办工作方案、实地调研视察、召开协商座谈会、形成督办总结材料”的程序进行。
三、督办时间
原则上所有提案要在9月底前完成办理工作,提案督办工作具体时间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根据提案内容及轻重缓急合理确定。
四、督办内容
(一)领导是否重视。即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否为第一责任人,是否形成分管领导主抓、科室负责、专人办理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是否健全。即承办单位是否制定提案办理方案,是否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沟通是否到位。即承办单位与提案人面商沟通、征求意见的工作是否到位。
(四)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是否解决或正在解决。
(五)回复是否及时。即承办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回复提案人。
(六)委员是否满意。听取委员意见反馈,切实了解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在区政协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及时解决活动推进中的问题。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口联系单位和委员的优势,把提案督办工作列入专门委员会年度重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对待提案督办工作,落实督办责任,灵活督办手段,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提案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红包、礼金、吃请,工作餐一律安排在区政协机关食堂。
(三)强化成果转化。督办工作结束后,各专门委员会要及时形成督办总结材料,并报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同时,要视情况开展提案督办“回头看”工作,促进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真正地解决和落实,切实推动提案成果转化。
附件:顺庆区政协2018年提案登记表.pdf
政协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