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政协第六届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南顺政协〔2017〕9号)规定,经区政协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度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六届区政协委员,其中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最近3个月新增补的政协委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委员职责情况:参加区政协会议、学习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情况;撰写和提交提案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情况;参加区政协各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等活动情况;参加脱贫攻坚“三帮”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情况;承办相关委室交办的专项任务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委员自评。各专委会要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如实填写《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并结合《政协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委员年度履职考核细则》规定做出自我评定,填写《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两种表格可在南充市顺庆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二)专委会初评。各专委会要按照《政协第六届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委员参加各类履职活动进行审核、评定、确认。
(三)分管领导审核。各专委会委员履职得分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
(四)主席会议审定。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审定。
四、其他事项
(一)各专委会要高度重视委员履职情况填报、统计、考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履职情况登记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引导委员及时、准确、如实填写《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
(二)各专委会要全面汇总统计、整理核实委员开展履职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委员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送区政协办。
附件:1.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doc
2.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doc
3.2017年顺庆区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填报说明.doc
政协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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