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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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与建议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7/8/7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食品安全是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问题。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及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川北农产品交易中心、市第二人民市场、西河市场、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等食品流通企业,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成效

目前,我区有食品流通经营监管对象4600余家,其中,大中型超市20家,规模以上农贸市场2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从业人员三万余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当作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在完善监管体系、夯实保障基础、解决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深化宣传,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积极开展春雷行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快检进市场、“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2016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250人次,在各新闻媒体发布食品安全专题信息46条,媒体登载21条,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二)强化手段,监督抽检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2016年共抽检常规食品223批次,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均进行了立案处罚。二是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为14个食品相关职能部门配置多功能快检设备,每月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活动,2016年共快速检测水果、蔬菜、肉类等食品2155批次,检测结果均及时在市场公示,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三)突出重点,执法监管密度切实增加。扎实开展“春雷行动”、农村食品“扫雷”行动、“双百”行动,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一是突出重点品种,以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进口食品、食用油等为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深入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展销会、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排查和治理隐患问题。三是突出节日消费特点,深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节假日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维护节假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2016年全年共办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18件,处罚没款240万元。其中,食品流通环节立案查处132件,占立案总数的40%,没收货值22.5万的违法物品,罚没款61.4万元,极大地震慑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控源头,食用农产品市场逐步规范。一是打造农产品市场样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川北农产品交易中心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开展食用农产品日常检测,严把食品安全关口,保障市民消费安全。二是全面整治食用农产品市场。在全区范围内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溯源管理和公示管理制度。全区27个农贸市场均安装规格样式统一的市场准入公示牌,公示产品的购进时间、产地证明、健康证明等内容,为市民选购放心食品提供质量保障。

(五)加强培训,专业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培训执法队伍。2016年,邀请成都海关驻南充办事处,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茅台、五粮液和进口酒类鉴定专家以及食品快检设备厂家工程师为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共计15次,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二是培训监管对象。多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对食品安全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规章和快检知识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快速检测专业水平,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问题和困难

(一)监管力量亟待加强。我区有食品流通经营监管对象4600余家。作为监管主体责任部门的区食药监局现有在编人员73名,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比为1:280,监管人员与服务人口比为0.75人/万,远远低于全市1.2人/万、全省2人/万的标准。加之食品产业链条长,业态复杂,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监管力量、执法水平与所承担任务严重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加强监管力量。

(二)监管治理难度增大。一是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难。农村地域广大,劣质、过期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多流通于农村市场,加之未在乡镇设食药监管所,监管存在盲区。二是“三小”行业监管难。《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实施,《条例》规定要对食品“三小”行业进行备案、登记,纳入监管范围,由于我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众多,进行有效监管难度极大。三是保税区食品监管难。随着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迅速发展,通过保税区仓库销售或海外直邮的商品不断增多,部分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流入市场,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区”。

(三)法律法规配套不完善。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大部分食品违法行为罚款额度低限由原来2千元提高到5万元,这对于食品违法行为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但由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至今未修订出台,对于一些轻微、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如果不依法处罚,可能构成渎职犯罪;如果依法处罚,又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结案难等问题,迫切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支撑。

(四)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不够。省、市食药监部门要求所有农贸市场必须配备快检设备、建立快检室,而我区目前建立快检室并投入使用的只有寥寥几家。区食药监局作为职能部门,既无专项经费也无相关政策依据对农贸市场进行统一配备或补助,市场管理方主观上也不愿投入,加之农贸市场具有一定公益性质,处罚难度大,导致快检设备配备率不高,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不够。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一是继续强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快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给予严厉处罚。三是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各个环节监管,落实好各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二)坚持全程监管,严格执法整治。一是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力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电子追溯体系,形成日常监管、快速检测、产品溯源“三位一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食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净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三是建立健全定期巡查、检验检测等制度,确保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建议政府将《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通过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企业法人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食品行业产业素质。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将举报查处后的罚没收入作为奖励基金,调动全社会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积极性。四是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讲座,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觉抵制不安全不健康食品的能力,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设立专职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加快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二是探索建立重点食品监管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食药监、公安、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联席会议、介入移交、通报会商、联合执法、督办督查、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监管信息,及时移交线索,协同作战、精准发力,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立食品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对制售食品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和处罚,并列入“黑名单”逐出食品行业,不得再进行生产和销售。四是完善食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应对能力,着力探索和构建事前监管、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处置及时的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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