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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低保工作 提升救助保障能力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5/1/14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加强农村低保工作  提升救助保障能力

——关于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我区自2003年开始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全区农村现有低保对象12115户、2923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43%,占农业人口的10.85%。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部分乡镇(村社),采取察看资料、听介绍、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区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工作合力。区政府坚持把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为实施民生工程、构建和谐顺庆的一项重要举措,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就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及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制度,强化了目标内容,有效地激发和调动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了阳光施保。一是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出台了《顺庆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顺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操作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人申请—层层审批—及时公示”的模式,切实增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三是规范资金管理和发放,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和台账,分村(居)归类建档,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基金管理,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坚持分类分层,实现了应保尽保。一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低收入标准和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科学确定了低保标准。目前,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200元/人/年,截至今年8月,全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60.1万元,月均发放282.5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分重点保障类(A类)和特殊保障类(B类)两种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开展低保救助,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困难。目前,我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为A类每人每月105元,B类每人每月95元。三是加强政策衔接和项目整合,大力开展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等救助工作,扩大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

(四)开展专项清理,促进了救助公平。今年4月,我区率先在全市启动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共清理不符合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2355户、4113人,切实解决了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骗取保、福利保”和低保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做到了应退尽退,进退及时,有效地促进了低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对低保工作认识不到位。“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村民认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也不会主动上报,一旦被取消就到处反映上访;有的懒汉领到低保后生活有了保障,就不愿辛勤劳动获得收入,低保变成养懒汉;也有的村民认为低保是“露天的饭”,“每人都该吃点”,看到和自己差不多条件的领低保而自己却没有,心理难平衡;有个别地方受家族势力影响,在评议或票决低保对象时,出现真正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农户榜上无名,评定低保对象有失公平。

(二)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难。对家庭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农村居民传统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增加,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随之多元化,加之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导致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

(三)低保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由于我区农村居民居住比较分散,加上人口流动频繁,农村低保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目前,由于编制限制,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较少,80%的乡镇仅有一名民政专干,不但要从事农村低保人员的核查、管理、资金发放等工作,还要从事五保户、抗震救灾等其他民政工作,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核查工作开展后,各乡镇民政部门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而从我区的情况看,从区到乡镇几乎没有此项工作的专门经费,严重影响了低保政策实施的质量和工作进度。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应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集中宣讲、入户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普及,把宣传重点放在享受低保应该具备的条件、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动态管理制度等内容上,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布享受低保人员信息,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农村低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分类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在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坚持定期、不定期走访保障对象,加大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成员结构、就业状况等变化情况的监测力度,根据单位证明、邻里走访、地区行业标准、工作性质、家庭生活水平等多种举措,据实核算申请人或低保享受人员的家庭收入,并及时依照政策进行调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低保规范运行。要依法对农村低保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既要重视资金使用的事后追踪,又要重视资金拨付中的事前检查。对挤占、挪用、截留农村低保金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大纠偏查处力度,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主义等不正之风。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及关心我区低保事业、品格正直的热心民众作为低保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方式,对低保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同时还要通过完善低保资金的管理、审核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制度,使农村低保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要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管理能力。一是继续加大对农村低保的财政倾斜和支持力度,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机构建设,按农村低保资金总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为低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健全乡村低保工作网络,选强配齐工作人员,充实基层低保工作力量,确保服务管理到位。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服务管理质量,打造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公正文明的农村低保工作队伍。

(五)统筹各方力量,提升救助保障能力。一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整合工会、医保、就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救助项目,积极构建以低保为主,临时救济、大病救助、就业援助、就学援助等项目为辅的综合救助体系,切实增强救助保障能力。二是搭建救助服务平台,通过募集救助资金、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低保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扶持,通过开展种养技术培训、产业发展扶持、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定向公益岗位等措施,引导和鼓励低保对象自力更生,助其增收脱贫致富。(提案工作委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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