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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是指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签订意向性协议,向超市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相对于传统的产销地批发零售模式,“农超对接”模式,不仅拓宽了本地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还直接地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稳定了市场价格,更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近年来,随着大型连锁超市的快速扩张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我区已经具备了“农超对接”的基本条件,也正在不断探索实践“超市+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但在经营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户、合作社与超市难以及时获取供需信息,未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影响农产品销售甚至滞销;二是个别农户与超市诚信意识不强,双方可能在短期利益面前出现违约行为,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三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容易受到市场冲击,影响农超对接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农超对接”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对“农超对接”主体的扶持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参与“农超对接”超市的政策扶持,切实落实超市购进“农超对接”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对有条件的超市,鼓励其建立生产基地。另一方面,要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补贴、税收、信贷等手段,强化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信息服务。搭建“农超对接”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引导,促进农超双方联系紧密、信息互通,形成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
三是构建农超信用机制。指导农超双方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双方牢固树立契约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积极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等措施,鼓励农超双方诚实守信经营,形成相互支撑、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四是建立健全“农超对接”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全程跟踪和可逆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案工作委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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