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何凤君、李晓鹏同志任职的决定

政协第七届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何凤君、李晓鹏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3年5月23日政协第七届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七届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协商决定:

何凤君同志任区政协副秘书长;

李晓鹏同志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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